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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再误解了:凡是滞纳金,一律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018-03-12
  误 解

  好多会计人员一直存在误解,只要是支付的滞纳金,在账务处理上均计入:营业外支出,而且在税务处理上一律不得税前扣除。

  其实,这是理解不确切!

  政策明确的是税收滞纳金不允许税前扣除,对于其他的滞纳金并没有限制,比如土地出让金的滞纳金、社会保险费的滞纳金、其他行政机关的滞纳金等,均可以税前扣除。

  提 醒

  (1)不能税前扣除的滞纳金仅限于税收滞纳金;

  (2)其他滞纳金按照以下原则来确定是否可以税前扣除:产生的滞纳金“费用”可税前扣除,则其滞纳金可税前扣除;产生的滞纳金“费用”不可税前扣除,则其滞纳金不可税前扣除。

  比如:

  商业保险产生的滞纳金,发生的商业保险支出可以税前扣除,则其产生的滞纳金可以按规定税前扣除;

  如发生的商业保险支出不可以税前扣除,则其产生的滞纳金也不可按规定税前扣除。

  补 充

  对于罚款的税前扣除,也是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1)行政性罚款,不得税前扣除;

  (2)经营性罚款,可以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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