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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给单位代开了发票,如果属于劳务报酬所得需要代扣代缴个税,如果属于经营所得则无需代扣个税!】如何区分劳务报酬所得还是经营所得
2024-01-12

个人给企业代开了发票,如果属于劳务报酬所得需要代扣代缴个税,如果属于经营所得,则无需代扣代缴个个税。所以,企业取得个人开具发票时,判断是劳务报酬所得还是经营所得很重要!

 

 

总局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二者对比如下:

 

 

地方口径

 

 

1.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主动回应】12366咨询热点问题解答(2021年12月)》规定:“十二、劳务报酬所得中的咨询与经营所得中的咨询服务有何区别?
解答: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一般是指有稳定的机构场所、持续经营且不是独立的个人活动而取得的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劳务活动而取得的所得。”

 

 

2.《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市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第4027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厦税函〔2020〕124号)的复函:“网红直播、微商涉及的影视、演出、表演、广告、经纪服务等项目,属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列明的劳务报酬的项目,个人从事以上项目,应当按照劳务报酬征收个人所得税。
网红直播、微商通过网络平台直接销售货物,则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中列明的劳务报酬项目,我局根据其业务实质,符合存在合理的成本费用、有雇工等条件,判断其为“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可按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进行管理,在满足核定征收的其他条件时,可以按照核定征收率进行个人所得税征收。”
从安徽省税务局和厦门市税务局的文件可见:
需要从业务实质出发,符合存在合理的成本费用、有雇工等条件的,不是独立的个人活动时,倾向于判断其为经营所得。
以上在区分经营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时,很有借鉴意义,但实务中,不同的税务机关可能还会有不同的判断。

 

 

扣缴义务人如何判断

 

个人在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时,税务机关就需要对个人所得的性质进行判断,对于扣缴义务人,我们可以在电子税务局中进行“个人代开发票明细查询”,可以依据发票明细信息中的“所得项目”来判断是否需要扣缴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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