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税务机关对K投资有限公司实施税收检查,针对企业违法行为,税务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补缴企业所得税7454.2万多元,加收滞纳金1762.7万多元的处理决定,目前税款已全部追征入库。
涉及其他应收款的要点:
K投资公司向银行、证券公司等多家金融机构贷款并支付利息费用,但并非全部用于本公司生产经营,而是被两家股东YH公司和HS公司长期占用。虽然在此过程中,两家股东公司有借有还,但K投资公司“其他应收款”项目始终保持较高余额。而K投资公司将这些借款资金产生的利息支出全部计入财务费用并在税前进行了列支。
检查人员认为,K投资公司的借款超过了自身经营需要,被股东企业长期占用并且未合理分担利息支出,因此企业需要对税前不合理列支的财务费用进行纳税调整。
目前,多数企业也都存在“其他应收款”乱挂账的现象,“其他应收款”已成为税务稽查的“重灾区”,希望大家提前做好风险防范!
股东借公司钱买房、炒股,挂账超 1 年又没用于经营,税务直接按 “分红” 征 20% 个税。东莞有家公司股东占用资金,光补税就缴了 7454 万。更坑的是,这笔钱要是用公司贷款垫付的,利息还不能税前扣除。
员工垫资采购没发票,会计直接塞进 “其他应收款”,这是典型的 “掩耳盗铃”。2025 年稽查口径明确:没有合规凭证的支出,不仅要调增企业所得税,还可能被视作员工工资补个税。
母公司借 1000 万给子公司没利息、没合同,看似 “亲人间帮忙”,实则违反独立交易原则。税务会按银行同期利率算利息,补 6% 的增值税,还可能调增企业所得税。
对员工备用金、代垫款,每月末强制核对冲销。股东借款若用于经营,赶紧补采购合同、设备付款凭证,证明资金流向与业务相关;若确实闲用,督促 12 月 31 日前还款,次年再借也比挂跨年强。
股东借款实在还不上,可走股东会决议转分红,或者也能拆成工资或年终奖发放
关联方借款或股东长期投入,可通过工商备案转成注册资本。
对方破产、走逃等确实收不回的款项,按流程做坏账。
可补票的联系供应商开票,小额支出到税务局代开;实在补不了的,可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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